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宣传贯彻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7月30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办,市区两级党委统战部、民委全体干部和民委委员单位、民族工作三级网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点位负责人等160余人参加。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内蒙古大学国家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副主任、首席专家何生海教授,结合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形势与要求,立足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工作实际,从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实践路径等维度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了专题辅导;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创建指导处李渊呈副处长通过线上视频形式,围绕持续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深入讲解。两位专家的辅导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为参训人员提供了很强的工作指引,帮助大家进一步厘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努力方向。

参训学员一致表示,本次培训主题突出、针对性强,进一步深化了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理解把握,提升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本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标准,扎实推进创建“8+N进”提质增效,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广泛凝聚奋进力量,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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