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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乌海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7日 作者:统战部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统战部 浏览次数:

  

  为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深入挖掘乌海地区各民族守望相助、共同团结奋斗的史实,集中打造独具特色的乌海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品牌现面向全市征集乌海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乌海市委宣传部、中共乌海市委统战部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征集时间

  2025616—2025715

  三、征集内容

  以小切口的形式讲述乌海市在党的领导下各族群众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边兴边、爱国爱家,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助力经济发展、促进城市转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建美好家园中涌现的感人故事和典型事迹,总结提炼万人上山夺煤大会战”“好人好马上三线、万户群众搬迁移民建库区、生态治理由等历史佳话,系统阐释以城镇化建设推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的实践新篇,体现新时代各族群众艰苦奋斗、积极投身改革发展事业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展现个人或集体在乌海市发展背景下的民族团结进步历史缩影

  四、征集要求

  (一)内容真实

  故事必须基于真实事件,人物、情节、数据等要准确可靠,不得虚构或夸大。

  (二)主题突出

  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主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体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传播乌海市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三)语言生动

  故事叙述要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可读性,能够引起读者共鸣。

  (四)体裁不限

  可以是记叙文、报告文学等形式,字数一般在3000- 4000字之间。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一并提交,并附上简要说明。

  五、评选与奖励办法

  (一)评选

  征集活动结束后,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鉴于作品体裁不限,且本次活动是为征集真实感人的故事,对入选作品不再划分具体等次

  (二)奖励

  入选作品作者,视作品质量、字数等情况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稿酬优秀作品将录入乌海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书籍,其他作品将在乌海市相关媒体、网站、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刊发

  六、注意事项

  主办单位相关作品拥有宣传、作品出版等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如有必要,作者应配合主办单位对作品进行沟通修改。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汇编、二次创作等方式,在与本主题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行支付报酬;未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未来需要公开使用的,将另行与原作者沟通协商。所有作品自留底稿,入选作品不得转投它用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原创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本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

  本征集通知解释权归委统战部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集通知之所有规定。

  七、作品报送方法

  投稿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15日,填写《乌海市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征集报名表》(见附件)将作品附后发送至乌海市委统战部二科邮箱:whtzberke@163.com

    址:乌海市行政中心A1349室;

  联系人:吕悦  电话:0473-8991716  15048880469

  

附件

下载报名表:

乌海市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征集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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